就文刀米用百年爭取的女性穿衣自由不是為了讓的是個啥!
文刀米:用百年爭取的女性穿衣自由不是為了讓惡人脫掉
核心提要:只看時尚表面的漂亮和潮流,自然浮淺,但去看時尚史的發(fā)展歷程,又未嘗不是表達出全球女性對獲得同等社會權利的抗爭,固然,在這個進程中,許多優(yōu)秀而仁慈的男士貢獻了極大的氣力。
匠心者
這周非常沒有寫稿的動力,給LESS寫的稿子是早前準備的,穆夏與催眠也是零碎準備了1個月。每天刷到的社會實在太惡心人,有時候想一想,我躲在藝術和時尚里,是否是輕松很多。
不,這是掩耳盜鈴。
行將來臨的父親節(jié)只看時尚表面的漂亮和潮流,自然浮淺,但去看時尚史的發(fā)展歷程,又未嘗不是表達出全球女性對獲得同等社會權利的抗爭,固然,在這個進程中,許多優(yōu)秀而仁慈的男士貢獻了極大的氣力。
我們不用回顧太久遠的未來。
從19世紀50年代開始,相對富裕的歐洲,讓不同階層的女人們得以穿著寬大裙擺的裙裝,從層層疊疊的襯裙,到后來改成用裙箍來撐起像1個而且燈罩的裙擺。
1860年
露腿是不被允許的,因此女人們還常常在大裙子下面穿1條長褲。
繁瑣至極。
莫奈1886年的畫作,展現了當時的大裙子
雖然大裙子行動不便,但這其實不是對女人最大的折磨,真正恐怖的是緊身胸衣。在歐洲,緊身胸衣的歷史久遠,早在16世紀就出現過鐵質的。
19世紀70年代,緊身胸衣又1次成為流行。細到畸形的腰配合臀部高高隆起的裙撐,滑稽而缺少美感。
19世紀80年代左右的照片
當時的貴族女性,不管多么富有,多么善于交際,都免不了束腰的痛苦。被認為是當時英格蘭最美女人的Daisy公主,腰一樣細到畸形。
拍攝于1901年
在20世紀初,曾有人采取過初期的X光拍攝細腰的女人。
1908年
難道沒有人進行過抗爭嗎?
有。
最著名的應當是Amelia Bloomer女士,她是美國女權運動的提倡者,她希望給歐洲女性帶去更加寬松的衣服,和類似燈籠褲的長褲,這樣便于女性進行各種活動。
Amelia Bloomer提倡的服裝
但是,歐洲的權貴其實不響應這樣的號令,繁瑣的、勒緊的衣飾照舊在禁錮女人的生活。
大概50年后,逐步突起的女性思想,愈來愈渴望像男人1樣進入社會的女人們,才開始逐步穿上燈籠褲,騎上自行車。
雖然她們照舊細腰,但是,步子1旦邁開,就收不回去了。
19世紀末,出現了第1位畫報女郎(pin up girl)Fernande Barrey ,她身材豐潤,穿著極為性感的衣物,出現在海報上。
攝影Jean Agelou, 1910年
這件事情從社會的發(fā)展來看,復雜又矛盾,1方面,她很顛覆,出頭露面如此的公眾化,是女性社會地位提升的1種表現;但另外一方面,她們的照片以性感為主,用于滿足部份人的性空想,供人文娛。
聽說很多她的全裸照,在1戰(zhàn)期間被雙方兵士收藏。
攝影Jean Agelou
想一想,時至本日,她們不也還存在著嗎?
20世紀到來前,女性的時尚屬于禁錮史,可是男人的著裝與今天的禮服沒有太大區(qū)分。只有將二者放在1起進行對照,才更能明白這類諷刺。
1887年
誕生于1879年的法國人保羅 波列(Paul Poiret)為現代時裝拉開序幕,而他最顛覆的貢獻便是將婦女從緊身胸衣中解放出來。
保羅 波列與模特
沒有了緊身胸衣,從結構來講,女人的乳房需要托起,因而保羅 波列還發(fā)明了胸罩。
你1定想不到,他在1百多年前設計的胸罩是如此可愛。
1915年作品
古希臘、古羅馬衣飾和東方衣飾給了他無窮靈感,這些時期和地區(qū)的衣飾特點在廓型上都偏向寬松,這符合越發(fā)渴望參與更多社會活動的女性需求。
1913年作品
1912年作品
與此同時,他所汲取靈感的東方,正經歷大變革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。在南京宣誓就職臨時大總統(tǒng)的孫中山先生下令制止纏足。
恐怖的纏足最早出現于宋代,畸形審美與性癖、讓女人長時間呆在家中少出門等緣由,讓女人的腳從小就被用布條纏緊, 3寸金蓮 的殘暴是現在年輕人沒法想象的。
19世紀晚期的纏足婦女
清代禁過,但并沒有太強迫,1883年康有為成立不纏足會,許多進步人士都支持不纏足,以后梁啟超、李大釗都大力宣揚不纏足。而這類上千年的陋習完全被制止基本是建國以后的事情了。
畸形圖預警
攝影: Jo Farrell
中華民國的女性在解放小腳時,歐洲的時尚開始越發(fā)豐富,特別1位女設計師的出現,再1次給女性著裝帶來更完全的自由。
她就是coco Chanel。
coco Chanel將男士服裝的元素應用于女裝中,打破上流社會與普通大眾之間的衣飾界限,更加運動化、休閑又不失優(yōu)雅的衣飾被她創(chuàng)造出來,同時帶動了全部巴黎的潮流,影響時尚史的進程。
20年代的coco Chanel
全部20年代是時尚轉變非常大的年代,歐洲的女人們基本上擺脫了老舊的時尚,擁抱新時期。
固然,除coco Chanel也有許多才華橫溢的設計師推出了大量合適現代生活的服裝。
20年代時尚
惋惜世界的發(fā)展歷來不是均衡的,有人為新時期喝彩,就有人為舊時期喝彩。
1925年,天主教那不勒斯總教區(qū)嚴厲譴責短裙,他們憤怒于超過膝蓋的裙長。而美國的猶他州更可笑,還在寄希望于立法制止女人穿高過腳踝3英寸的裙子。
女人對自由穿衣的渴望就像是決堤的水,洶涌非常,甚么都擋不住。
一樣在1925年,球運動員Eileen Vivian Bennett打溫布爾頓時穿了膝蓋以上的短裙,并且沒有穿長襪,讓雙腿完全露出來,很快得到其他女運動員的效仿。
拍攝于1934年
在迷你裙真正成為流行之前,女人們經歷了20年代像男孩子1樣的風潮,30年代更加女性化的優(yōu)雅。
30年代的歐洲和東方都不太平。希特勒認為婦女屬于廚房,不應當吸煙、不應當化裝,這就是男權社會對女人的獨裁,哪一個年代都1樣?;钤诂F今社會妄圖復辟這類思想的直男癌該好好思考1下,為何跟希特勒1樣?
30年代最知名的設計師是Elsa Schiaparelli,她是1位多么有想象力的設計師呀,將超現實主義帶入時尚設計中,給了女性衣飾更多的趣味和藝術。
1937年
時至本日,不管人們如何鑒戒她曾的設計,都沒法帶來那種震動。
40年代時尚界最重要兩位設計師應當是Dior和Balenciage。當1947年Dior推出首個被稱為新風采系列時,優(yōu)雅的A型裙征服了巴黎。與此同時,Balenciaga正面臨窘境,但他的才華和朋友的資助讓他重新立于時尚界,也給了女人們更加獨特的選擇 新穎的廓型感。
1947年Dior的襯裙和胸衣
Balenciaga,1951年
50年代延續(xù)了40年代的古典、優(yōu)雅,同時,這個年代被認為是時裝設計黃金時期的終結,由于多元化的60年代要到來了。
其實今天回顧,不會認為60年代終結古典有多么的不好,時期往前走,總是會有新風采出現。
而對女性來講,60年代是非常有魅力和個性的年代,物資的富裕就會渴望精神上得到更多, 反權威 思潮風行。也就是這個時期,Mary Quant設計的 迷你裙 成為年輕人的潮流。
Mary Quant ,1967年
固然,不是只有她設計超短裙,許多當時有代表性的設計師都設計超短裙,比如走太空風格的Pierre Cardin。
1968年
很多人將超短裙的流行歸功于Mary Quant,但她則說是街頭少女自己的選擇。
是呀,設計師和女性1起,爭取到了穿超短裙的權利。
風格極為多元化的60年代,出現了各種風潮,嬉皮、朋克等等。
60年代嬉皮士
這10年里還有1個非常值得銘記的經典 Yves Saint Laurent的吸煙裝。1967年的這場秀轟動1時,女人穿上男士西裝,但改進的結構讓女人線條苗條,隨即吸煙裝成為爆款,成為女性標榜自我的最好著裝之1。
1967年
80年代的女性著裝非常有權威感,設計師給她們加上了墊肩,男性化的西服,時而嚴肅,時而灑脫。毫無疑問,在富庶年代,女性地位穩(wěn)步提高,她們有更多機會與男性競爭社會崗位,許多設計師們給了足夠的尊重。
1985年的美版《Vogue》,它也代表著愛情的色彩 服裝 Betty Hanson
1987年的英國版《Vogue》
事實上,日本的幾位在巴黎嶄露頭角的設計師都給予女性更多不1樣的氣力感,它不來自于傳統(tǒng)的優(yōu)雅,時尚的可能性被完全顛覆。
1980年,Issey Miyake
Issey Miyake是最早1批去巴黎發(fā)展的日本設計師,在70年代便已成名,我們對他那些褶皺服裝非常熟習,他還在1980年推出過紅色的塑膠胸衣,它并沒有禁錮女性身體,僅僅是貼合,并顯現出逼真的曲線。
到這里,我們不難發(fā)現同種別設計產生了顛倒,1百年前的緊身胸衣代表男權社會對女性的控制,而此刻的緊身胸衣已成為女性氣力的表現。
正如后來,Jean Paul Gaultier為麥當娜設計的錐形胸衣1樣,成為女權的意味。
Jean Paul Gaultier與麥當娜
另外兩位于80年代在巴黎走紅的設計師川久保玲與山本耀司,則將女性的氣力完全從古典美中脫離開來,尋求1種更具有破壞性的、觀念性的設計。
Comme des Garcons,1980年
從 山川派 開始,當代時尚設計可以說是進入了新紀年,后來許多享譽盛名的設計師也基本屬于這個范疇。
近10年女性穿衣問題真是非常多元化,自由到我們已無需要再討論甚么可以穿甚么不可以穿,只需要知道甚么是得體和甚么更好看、更特別。
直到1些倒退的言論愈來愈多的出現。
我僅僅從1850年開始進行極為簡約的說明,在那之前,女性穿衣史也1直不松弛,這么多年、這么多人的努力,為女性爭取來了穿衣自由的權利。
我們可以選擇性感熱辣,可以運動活潑,可以優(yōu)雅柔美,可以中性帥氣,可以乖巧可愛,只要得體,這是女性同時也是男性的自由。
不管美丑,不管風格,都不是被惡人脫掉衣服的借口。
惡人自然要遭到法律和道德的譴責。但是,法律外的丑陋,更多在于部份人對某些價值觀的麻痹,穿衣、化裝又開始僅僅作為吸引異性的寶貝,還有人堂而皇之的教女人哪些衣服更合適取悅男性,而完全忘記了穿衣更可以表達自己。女性的自我意識又1次被壓抑在男權之下。
可怕,可恨,又可哀。
寫到深夜越產生氣,罷了,你們看到這篇推送時我應當在飛機上,不能及時發(fā)留言了。